曾铣案里的钓鱼执法

  嘉靖二十五年十二月,曾铣第一次上“复套”奏疏。皇帝下圣旨,令其从长计议,当前只做防御,委婉否决了曾铣提议。

  看到这条圣旨,愚钝如我也知道熜熜不想复套。

  对应熜熜自白:“言于铣初至时,乃密称‘人臣未有如铣之忠者’。朕已烛其私,但知肆其所为,不顾国安危民生死,惟徇曾铣残欲耳。朕故一言未答,以示不可之意。”验证了我的解读。

     

  嘉靖二十六年六月,兵部在夏言推动下再提复套。这次,熜熜认为可能自己上次说的不够明确,让下面的人误会了,所以他这次明确说复套并非上策,否决复套。

  我看到这里只知道熜熜反对复套,但熜熜想得更多。

  对应熜熜自白:“后见卿等每拟夸许。朕思夏言既以为可,卿必谓朕知而主之,未宜遽沮其谋。……故朕方言不可耳。”“昔密奏未允,乃诈称上意,必行兹所奏。”

  这时,熜熜已经不止认定夏言徇私,还开始怀疑他“诈称上意”了。

     

  七月,曾铣请求下旨让边官讨论复套事宜。皇帝下诏责备诸臣“避难畏事”,责令他们表明立场。

  我看到这里的想法是,熜熜想借诸臣之口来论证复套的不可行性,目的是使决策更有说服!力,避免背上专断之名。

  我还是too young too naive了。我的前半句猜测是对的,后半句猜测是错的。专|制皇权根本不需要表面民主。

  对应熜熜自白:“卿既知未可,何不力正?”他确实想让群臣表态,目的是试探有哪些人忠君忠国,有哪些人听命于夏言。

  秋以为期。到了九月,结果让皇帝大失所望——“卿等每拟夸许。”“何不力正?”“强君胁众。”“事惟任意、迹涉强君。”在朝中,夏言的意志已经大过了皇帝的意志。皇帝已起杀心。

     

  十一月,曾铣对皇帝的心理浑然不觉。他继续阐述自己复套的方略。皇帝这次说:“卿等既看详,即会众协忠,定策以闻。”“上览而嘉之,令所司一并议奏。”

  天真如我,第一次看到这里的时候,便认为皇帝是改变了主意,真的开始考虑复套了。毕竟,他公开嘉奖了曾铣。殊不知,熜熜只是在钓鱼执法。

  对应熜熜自白:“昨部会奏是果行之说,岂可真从之?”

  此刻,熜熜已有杀夏言之心。因此,他假装赞同夏言的提议,让众人畅所欲言。通过前后态度的转变,皇帝就能准确分辨出三类人——听命夏言的诸臣,阿顺皇帝的奸臣和“力正”复套不可的忠臣。前一种必须剪除,后两种各有各的用法。这已经是大清洗的前奏了。

  高明啊!

  我这种人,这时候已经被熜熜打上奸臣的标签了。

     

  嘉靖二十七年正月初六,皇帝态度突变,严厉斥责了曾铣、夏言。

  这是给群臣的最后一次机会,目的是区分听命于夏言的两类人——依附他的同党和畏惧他的庸臣。严嵩终于读懂了皇帝的决心,第一时间向皇帝投诚,得以免罪。兵部尚书王以旂紧随其后,只被降职为总督。反应慢了一拍的吏部尚书闻渊、礼部尚书费采,则被痛骂了一顿——“尔等奉旨议奏,犹谓迹涉,此非媚即畏,是何臣体?”

  此时,“姑不究夏言,其削夺余官,令以尚书致仕”。“姑”的意思是,暂且放过,等到有了更大的罪名再追究。皇帝多次令都察院“奉旨参奏”,却只得到“夏言轻信狂言、輙为赞奏、事惟任意、迹涉强君,及奉诏自陈、复无引罪,语揆诸礼法俱违”“铣罔上贪功、擅开边衅之罪”的答复,都不是他想要的罪名——因为这些都不足以置夏言于死地。

     

  正如明初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,当正规流程安排不了罪名时,就轮到锦衣卫出场了。在皇帝的授意下,通过锦衣卫的渠道,本来被逮捕的仇鸾得以弹劾曾铣“出边覆军、隐匿不报、所科索扣克、行赂夏言”四大罪状。皇帝终于看到了他想要的罪名。他立刻下旨逮捕苏纲、曾淳,定死了“交结夏言”的说法,只让法司去查其他三项是否属实。

  不久,陆炳“谓铣交结大学士夏言,令其子曾淳先后持金数万,托言妻父苏纲致之言,所朋谋为奸。”对其他罪状则简称为“妄议复套,其前后掩覆失事、冒报功捷。”在仇鸾的弹劾中,交结夏言仅占9%的篇幅;到了陆炳的回报里,交结夏言的篇幅占到了69%。即使是《实录》有所侧重,也表明这时的罪名重点已经发生了转移。

  三法司本来“拟铣罪,律无正条,宜比守边将帅失陷城寨者,斩”,这里的罪名重点是失职犯错。皇帝不允。于是“法司请当铣交结近侍官员律”,罪名重点是谋逆,“诏可。”

  当年张太后之弟张延龄案,嘉靖帝也是有意往谋逆上引导,凡是举报张延龄谋逆的就能升官。这里虽然没那么明目张胆了,但手法如出一辙。

     

  从头到尾看下来,熜熜都可“聪明”了。但我还是要批评他。

  何为谋逆?默认了国家机器的专|制统治,默认了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,臣子的做法才有可能被称为“谋逆”。下属与自己意见不合,一意孤行,放在今天公司里,开除就好了,但对于皇帝来说就必须要杀了才行。这不正是社会的扭曲吗?

  至于后来的定罪过程,也是一笔糊涂账。明明因“强君胁众”而杀夏言,却不敢以此定罪,而诬以“交结纳贿”之名。为了给皇帝开脱,而无所不用其极,以至于上行下效、法纪废弛。

  熜熜作为等级制度的得利者,不仅未认识到自己的幸运,还喜欢钓鱼执法,引以自得。满朝文武,傲骨不屈的就被他打压,左右逢源的就被他嘲讽。“卿必谓朕知而主之,未宜遽沮其谋。”“尔等奉旨议奏,犹谓迹涉,此非媚即畏,是何臣体?”既要狗听话,又要狗有骨气,大概也就炳哥儿能让他满意了qwq

     观此大案,上至熜熜,下至黎民百姓,哪个不是身陷专|制制度的枷锁呢?

     叹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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